个人所得税养父母是否可以抵扣三岁孩子的费用?
我是孩子的养父母,孩子现在三岁了,我想了解下在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能不能把孩子的相关费用进行抵扣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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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关于子女教育的扣除规定里,养父母是可以享受三岁孩子相关费用抵扣的。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抚养子女负担而设立的一项政策。它的意思就是,纳税人在抚养子女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相应的费用,从而减少应纳税额。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这意味着,养父母只要承担了对三岁孩子的抚养责任,就能够和亲生父母一样,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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