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抗辩在一审什么时候提出?
我最近卷入了一场官司,对方起诉我已经过了很久了,我想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但我不知道在一审中什么时候提出这个抗辩才合适,是开庭前、开庭时,还是有其他时间要求呢?我担心提早或提晚了都不行,影响我的权益。
展开


诉讼时效抗辩指的是在诉讼中,被告以原告的请求权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由,提出拒绝履行义务的抗辩。通俗来讲,如果原告向被告主张权利的时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被告就可以用这个理由来对抗原告的请求。 关于在一审中何时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这就表明,原则上诉讼时效抗辩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 具体来说,一般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状进行回应和反驳的法律文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在这个十五天的答辩期内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是比较合适的时间。 不过,如果被告在答辩期内没有提出,在一审的庭审过程中提出,法院通常也会进行审查。因为法律设立诉讼时效抗辩制度的目的是平衡当事人的利益,如果被告因为一些合理原因未能在答辩期提出,在庭审中提出也不应该完全剥夺其权利。但如果被告在一审中始终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到了二审才提出,法院一般是不予支持的,除非被告有新的证据能证明原告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