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简易征收?
我是农产品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不太清楚在税收政策上,我们这种情况能不能适用简易征收。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适用简易征收能让我们的税务处理更清晰些,所以来问问。
展开


在我国税收体系中,简易征收是一种税收征收方式。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通常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但在符合特定条件时,也可以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简易征收的好处在于计算相对简便,以销售额乘以征收率来确定应纳税额,无需像一般计税方法那样核算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对于农产品一般纳税人能否简易征收,需要分情况来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等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部分农产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例如,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农产品中,像自来水、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等,这些产品的生产具有一定特殊性,允许选择简易征收。 不过,如果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农产品并非自产,而是购进后销售,那么通常是不适用简易征收政策的,要按照一般计税方法来计算缴纳增值税。所以,农产品一般纳税人是否能简易征收,关键在于农产品是否为纳税人自己生产的。如果是自产的部分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就可以考虑申请简易征收;如果是购进再销售的,那就得按一般计税方法来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