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后公司赔偿一笔钱后,还能追缴公积金吗?

我从公司离职时,公司给了我一笔赔偿。现在我听说可以追缴在职期间的公积金,想知道在已经拿了公司赔偿款的情况下,还能不能去追缴公积金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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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公积金的概念。公积金是指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是职工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这表明,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关于离职后公司赔偿一笔钱后能否追缴公积金的问题,公司给予的赔偿与公积金缴纳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公司的赔偿可能是基于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加班费补偿等其他方面,但这并不能免除其为职工足额缴纳公积金的法定义务。只要单位存在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的情况,职工就有权要求追缴。 职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以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单位未足额缴纳公积金的事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核实情况后,会责令单位限期缴存。如果单位逾期仍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即使离职后已经获得了公司的一笔赔偿,职工依然有权追缴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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