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是否可以让原单位代缴公积金?
我刚从原来的单位离职,但是又担心公积金断缴会影响以后贷款买房这些事情。所以就想问问,离职之后还能不能让原来的单位继续帮我代缴公积金呀?主要就是想知道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方面来看,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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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了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让原单位代缴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简单来说,就是你和工作单位一起交钱存起来的长期住房储金,目的是帮助大家减轻住房成本压力。 从法律依据来讲,《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当员工离职,与原单位的劳动契约关系解除,原单位就没有法定责任再为离职员工缴纳公积金了。 原单位没有义务为已离职人员代缴公积金。在实际中,即使原单位同意代缴,也存在诸多问题。对原单位而言,为非本单位职工代缴公积金,可能面临违反公积金管理规定的风险,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从员工角度,如果代缴过程出现问题,比如未按时缴纳等,可能损害自身权益,影响公积金的正常使用,像申请公积金贷款等。 不过,如果离职后不想公积金断缴,有一些办法可以解决。如果很快找到新工作,新单位愿意缴纳公积金,原单位封存公积金账户满30天后,可将账户转到新单位继续缴纳。要是暂时没有新工作,可以找正规有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代缴,但要注意核查公司资质,防止陷入违规操作,影响自身公积金权益。 总之,离职后原单位没有必须代缴公积金的义务,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合适的公积金缴纳方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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