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促销员偷了300元被开除,公司还需要赔偿吗?

我是一家公司的人事负责人,最近公司有个促销员偷了300元被我们发现后开除了。现在这个促销员提出要求公司给予赔偿,我不太确定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需要对他进行赔偿,希望能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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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促销员偷了300元被开除,公司通常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性质来看,盗窃行为属于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者有义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地履行工作职责。促销员的偷窃行为显然违背了这一基本义务。 从法律依据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促销员偷钱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据此将其开除是合法合理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但如果扣除其盗窃的金额后,该促销员的应付工资仍有剩余的,公司仍需要支付其剩余工资,双方也可以协议用工资抵赔偿。这是基于《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开除促销员是合法行为,一般不需要支付赔偿,但对于劳动者合法应得的工资部分,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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