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了强制执行后还可以上诉吗
我有个官司法院判了,现在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了。可我觉得判决不太合理,我心里一直有个疙瘩。我想问问,这种已经到强制执行阶段的情况,我还能不能上诉啊?我实在不甘心就这么接受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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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判决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一般是不可以上诉的。上诉是当事人对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的诉讼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也就是说,上诉是有严格的时间限制的,一旦过了这个上诉期,判决就会生效,生效的判决是不能通过上诉来改变的。 当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说明判决已经生效了,此时不能再按照上诉程序来处理。不过,如果当事人认为生效判决有错误,可以通过申请再审的方式来寻求救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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