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可以上诉交通费吗
我对一审判决结果不太满意,涉及到交通费赔偿的部分,感觉判得不合理。想知道在二审的时候能不能就交通费这个赔偿项目进行上诉呀?主要就是想弄清楚二审对于交通费上诉这块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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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审中是可以上诉交通费的。首先来解释一下二审,简单说就是当事人对一审的判决不满意,向上一级法院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说明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交通费本身就是法定的赔偿项目。 在二审程序里,如果一审没有对交通费进行合理认定或者处理,比如没有充分考虑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标准有误等,当事人是有权在二审中就交通费问题提出上诉请求的。二审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事实情况等进行审查判断。 如果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交通费的实际支出情况,或者能指出一审在交通费认定方面存在错误,二审法院可能会对交通费的判决进行调整。但要注意,二审为终审判决,不得再次上诉。而且上诉要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不然就丧失了上诉的权利。 不过,如果一审对交通费的认定是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的,二审法院经审查后,也可能会维持原判。所以二审上诉交通费能否得到支持,关键在于是否有合理的理由和充分的证据。 相关概念: 二审:是指当事人对一审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服,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诉讼活动。 上诉期限:是法律规定的,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的期限,在规定期限内未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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