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有欺诈行为时可以申请退房吗?
我买了套房子,后来发现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有欺诈行为,比如宣传的配套设施根本没有。我现在不想继续要这套房子了,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申请退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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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下,购房者通常是可以申请退房的。下面从法律概念、法律依据以及实际操作层面来详细解释。 首先解释一下欺诈行为。欺诈就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在购房场景中,开发商可能会夸大房屋的优点、隐瞒房屋的缺陷等,这些都可能构成欺诈。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购房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如果开发商有欺诈行为,购房者可以基于此规定请求撤销购房合同,合同撤销后就相当于自始无效,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开发商欺诈情形下购房者的权益保护做了规定。比如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等,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购房者发现开发商有欺诈行为,想要退房,首先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开发商虚假宣传的资料、承诺的书面文件等。然后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现退房并获得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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