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遭遇家庭暴力能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吗?

我在家里经常遭受配偶的暴力对待,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极大伤害。我想知道,在这种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况下,我能不能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呢?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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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保护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遭遇家庭暴力是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的,这种保护措施在法律上被称为人身安全保护令。它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会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如果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会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这一系列的规定,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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