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法院申请分居吗?
我和配偶感情不和,想先分开一段时间冷静冷静,听说可以去法院申请分居,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所以想问下到底能不能去法院申请分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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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院一般不受理单纯的分居申请。从法律概念来讲,分居指的是夫妻双方在维持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法院主要处理的是涉及婚姻效力、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纠纷的案件,单纯的分居申请并不在其受理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主要规定了离婚等婚姻问题的处理方式。例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的分居是在离婚诉讼中作为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个重要证据,而不是法院会专门受理分居申请。 如果夫妻双方想要分居,不需要经过法院,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分居的时间、财产的使用、子女的抚养等问题,并达成书面协议。当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有分居的情况,可将其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提交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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