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拿凳子准备打我,我给对方一巴掌,这种行为犯法吗?
最近遇到点糟心事,跟人起了冲突,对方拿凳子作势要打我,我当时一着急就给了对方一巴掌。现在心里挺忐忑的,不知道我这行为在法律上怎么看,会不会面临什么处罚啊,就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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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是否犯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从法律概念来讲,“殴打他人”指的是行为人公开地实施有损于他人身体健康的暴力行为,像拳击、脚踢,或者用棍棒等器具攻击等。而在你描述的场景中,对方拿凳子准备打你,这对你的人身安全构成了一定威胁,此时你给对方一巴掌的行为,有可能属于正当防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对方只是拿着凳子有打你的意图,但还没有实际动手,而你这一巴掌造成了对方比较严重的伤害,比如构成轻伤及以上程度(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判定),那可能就超过了必要限度,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防卫过当,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对方已经开始用凳子打你,你为了阻止其攻击而扇的这一巴掌,且造成的伤害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那一般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法律责任。 若这一巴掌造成的伤害较轻,比如只是轻微红肿等,未达到轻微伤程度,可能只涉及民事纠纷,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比如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等。若达到轻微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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