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即时解除劳动关系?


在法律层面,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但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纠纷,比如工资、福利、劳动关系解除等问题无法协商解决时,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上述情形,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即时解除劳动关系是有法律依据的。例如,用人单位长期拖欠工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都受到了影响,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就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关系。 当劳动者决定申请劳动仲裁即时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劳动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即时解除劳动关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整个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确保自己的诉求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