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后还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我和别人有个纠纷,在法院调解下达成了协议。但我发现对方最近有些行为,让我担心他可能不履行协议,还会转移财产。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申请财产保全呢?主要想了解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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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后,在一定条件下还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财产保全,简单说就是为了保证将来生效的法律文书能顺利执行,避免被保全人转移、隐匿、损毁财产,通过法院裁定对其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一般而言,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且法院出具调解书生效后,通常不能再申请财产保全。这是因为调解书生效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确定,如果不加限制地允许债权人此时申请保全债务人财产,会加剧当事人之间以及与法院的对抗,损害债务人合法利益,也可能削弱债务人履行意愿,破坏诉讼诚信原则。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如果存在债务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当事人可在申请执行前向执行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例如在一些经济纠纷案件里,双方调解达成还款协议,但一方财务状况不稳定,有转移财产风险,另一方就可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另外,若调解书已经生效但尚未到申请执行的期限,债权人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将一定会同意保全的请求。 总之,法院调解后并非绝对不能申请财产保全,关键看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如果符合条件去申请,还需要提供担保等相关材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查是否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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