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算?
我前段时间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在停工养伤。但我不太清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该怎么算,公司给我发的工资感觉和我正常上班时差距很大。我想知道这期间工资计算有没有明确的标准,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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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是许多工伤职工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通俗来讲,就是你因为工伤不能工作,在家养伤的这段时间,单位还得按照你正常工作时的待遇给你发工资。 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的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在实际计算时,如果工伤职工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来计算。比如,你工作了6个月就受工伤了,那就把这6个月的工资加起来除以6,得到的就是平均工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及相应的赔偿。 总之,工伤职工要了解自己在停工留薪期的合法权益,遇到问题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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