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处于离婚冷静期就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我在吉林,现在正处于离婚冷静期,经济上有些困难,想申请公租房缓解居住压力。但不知道离婚冷静期这个特殊阶段符不符合申请条件,我很需要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看看自己能不能申请。
展开


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在吉林处于离婚冷静期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的问题。首先,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其目的是为了解决部分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在吉林省,关于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有明确的规定。依据《吉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同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当地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当地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离婚情况的规定。在部分地区,为了防止有人通过假离婚来骗取公租房资格,会有一些限制条件。但在吉林省,并没有明确规定处于离婚冷静期就不能申请公租房。判断是否能申请公租房,主要还是看申请人是否满足上述提到的各项申请条件,比如收入情况、住房情况等。 如果处于离婚冷静期的申请人,收入符合当地规定的收入限制标准,并且自身确实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同时有稳定的工作和租金支付能力,那么是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公租房的。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向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住房保障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总之,在吉林处于离婚冷静期并不必然导致不能申请公租房,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公租房的各项申请条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