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不到发票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吗?
我和一家公司有业务往来,对方一直不给我开发票,导致我没办法进行费用报销和税务抵扣。我想问下,在这种收不到发票的情况下,我能不能直接去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呢?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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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不到发票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发票代开的概念。发票代开就是当个人或者单位不具备自行开具发票的能力时,由税务机关根据他们的申请,代为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如果您是销售方拒绝开具发票的购买方,一般情况下,您不能直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因为发票应由销售方按照规定向您开具。遇到销售方拒绝开具发票的情况,您可以先和销售方沟通协商,要求其开具。若协商不成,您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举报,税务机关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责令销售方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如果您是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时,就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比如个人将自己的闲置物品卖给企业,个人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这时就可以去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总之,收不到发票能否向税务局申请代开,要依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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