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强制要求开具专票?
我和一家公司有业务往来,我希望对方给我开专票用来抵扣税款,但对方不太愿意。我想知道我有没有权利强制要求对方给我开专票呢?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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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交易中,能否强制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专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它是一种在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合法票据,不仅是买卖双方的收付款凭证,还可以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而在增值税相关规定里,如果交易双方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交易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方有义务为购买方开具专票。在这种情况下,购买方是可以要求销售方开具专票的。比如,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甲乙都是一般纳税人,那么乙公司就有权要求甲公司开具专票。 但是,如果销售方是小规模纳税人,根据现行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只能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过,自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有自主选择是否开具专票的权利,购买方不能强制要求其开具专票。 另外,如果交易行为本身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或者购买方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个人消费者),那么购买方也不能要求销售方开具专票。因为个人消费者无法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专票对其没有实际意义。 所以,能不能强制要求开专票要综合交易双方的纳税人身份、交易的性质等因素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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