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是否一定要给一般纳税人开专票?

我是一家企业的财务人员,最近和一般纳税人有业务往来。对方要求我们开具专用发票,但我们开票流程有点复杂,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是不是一定要给一般纳税人开专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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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税收管理中,关于是否一定要给一般纳税人开专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一般纳税人和专用发票的概念。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等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销售方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对于购买方为一般纳税人的,销售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凭借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从而减少应纳税额。这有助于一般纳税人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税负。 然而,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给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票。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即使购买方是一般纳税人,销售方也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例如,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此外,如果购买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种情况下,销售方也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综上所述,给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不是绝对的,要依据具体的业务情形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当准确把握税收政策,合理开具发票,以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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