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的一方能否和别人结婚?
我和对方有一个意定监护协议,现在我想和其他人结婚,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否被允许,意定监护协议会不会对我的婚姻产生限制,我很担心因为这个协议导致我的婚姻出现问题,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展开


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从法律角度来说,意定监护和结婚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意定监护主要是为了保障成年人在未来可能出现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下,其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能得到妥善照顾和管理。而结婚是基于男女双方自愿,以建立婚姻关系、共同生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意定监护的一方只要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自愿、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无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就可以和别人结婚。意定监护协议本身并不会对当事人的结婚权利产生限制。 但是,如果意定监护协议中有特别约定,限制了一方的结婚权利,这种约定很可能会因为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而被认定为无效。因为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所以,意定监护的一方通常是可以和别人结婚的,其结婚权利不应受到意定监护协议的不合理阻碍。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