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完工资劳动合同丢了还能仲裁吗?
我之前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不小心弄丢了,现在工资也结算完了,但感觉公司有些做法侵害了我的权益,想申请仲裁又担心没合同不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申请仲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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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完工资后劳动合同丢了,依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劳动合同一般是一式三份,员工、用人单位和劳动行政部门各执一份。如果劳动合同丢失,可以尝试向用人单位索要复印件,并要求其加盖公司公章,以此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依据。 其次,即使无法获取劳动合同复印件,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因此,在劳动合同丢失的情况下,只要能够提供其他有效证据证明劳动关系以及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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