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逮捕后是否能做出不起诉决定?

我家里人被逮捕了,现在案子还在走程序。我心里很着急,不知道逮捕之后是不是就一定会被起诉判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人被逮捕之后还有没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呢?这种情况多吗,有哪些条件才会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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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逮捕不起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逮捕后是有可能做出不起诉决定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逮捕和不起诉。逮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不起诉则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可能导致逮捕后做出不起诉决定。 第一,法定不起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上述情况,即使被逮捕,人民检察院也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二,酌定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意味着,虽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由于情节轻微,检察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起诉。 第三,证据不足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也就是说,如果经过两次补充侦查,证据还是不充分,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检察院就应当不起诉。 所以,逮捕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起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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