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赡养,能问他要护理费吗?
我家里有个亲属,一直不履行赡养义务。现在老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请护工照顾,产生了护理费。我想知道,在这种一方不赡养的情况下,我们能不能向他索要老人的护理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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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其支付护理费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白赡养义务的含义。赡养义务是指子女或其他赡养人对老年人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当老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时,为其提供护理服务就属于生活照料的范畴,是赡养义务的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赡养费并不局限于金钱,从法律精神和实际情况来看,也包括了因赡养老人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护理费自然也在其中。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这进一步明确了赡养人对于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责任。 所以,如果一方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老人需要聘请护工产生护理费,其他履行了赡养义务的人可以以老人的名义向不赡养的一方索要护理费。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老人的实际护理需求、护理费用的合理性以及赡养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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