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到凶宅可以要求退房吗?

我买了套房子,入住后才听说这是凶宅。当初卖家和中介都没跟我提过这事儿,我心里膈应得慌,就不想住了。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我能不能要求退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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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凶宅退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购买房屋时,若发现所购房屋为“凶宅”,很多人会关心是否可以要求退房。下面从法律角度为大家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凶宅”在法律层面的性质。“凶宅”并非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它通常指的是曾发生过自杀、他杀等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虽然在现实生活中,“凶宅”会因人们传统观念和心理因素的影响,导致其市场价值和使用价值与正常房屋存在差异。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差异可以被视为房屋存在重大瑕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房屋买卖这一民事行为中,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如实告知房屋的真实情况,包括房屋是否为“凶宅”这一重要信息。如果出卖人故意隐瞒“凶宅”这一事实,就构成了欺诈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意味着,当买受人发现所购房屋为“凶宅”,且出卖人存在故意隐瞒的欺诈行为时,买受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一旦合同被撤销,买受人就有权要求出卖人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出卖人隐瞒“凶宅”事实的行为构成违约,买受人也可以依据此条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买受人要想成功退房,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买受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出卖人知道房屋为“凶宅”且故意隐瞒这一事实。这些证据可以包括证人证言、媒体报道、警方记录等。 综上所述,买到“凶宅”后,买受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在具体处理过程中,买受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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