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没有谅解书可以缓刑吗?


在探讨故意伤害罪没有谅解书是否可以缓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故意伤害罪和缓刑的概念。 故意伤害罪,通俗来讲,就是故意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而缓刑呢,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简单来说,如果罪犯被判处一定刑罚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暂不执行原判刑罚,而是规定一个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那么回到问题本身,故意伤害罪没有谅解书是否可以缓刑呢?答案是有可能的。虽然取得被害人谅解是实践中法院考虑适用缓刑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并非唯一因素。 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比如只是造成了轻微伤害,而且犯罪人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像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等。同时,经过评估,犯罪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也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那么即使没有谅解书,也存在被判处缓刑的可能。 不过,如果犯罪情节比较严重,例如造成了他人重伤,或者犯罪手段恶劣等,在没有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想要获得缓刑就比较困难了。因为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犯罪人的悔罪表现等。 总之,故意伤害罪没有谅解书并不绝对排除缓刑的可能性,关键还是要看具体案件的情况是否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