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是否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我朋友之前想偷东西,已经到了作案现场,但是因为突然有人来,他就没偷成。这算犯罪未遂吗?如果算的话,是不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呢?我不太懂法律,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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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简单来说,就是犯罪的人已经开始做犯罪的事了,但是因为一些不是他自己主动想要停止的原因,最终没有成功完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明确指出了犯罪未遂的定义以及处罚原则。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意思是,在量刑的时候,法官会参考该犯罪如果既遂(成功完成犯罪)的情况下应该受到的处罚,然后综合考虑犯罪未遂这个情节,决定是否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用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这意味着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判断是否从轻或减轻处罚。比如犯罪行为的性质、犯罪手段、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都会影响法官的判断。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如果犯罪未遂造成的危害相对较小,一般会倾向于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例如盗窃未遂,没有造成实际的财产损失,那么与盗窃既遂相比,处罚通常会更轻。但如果犯罪未遂的行为本身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即使没有得逞,也可能不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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