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中取保候审交的钱能退还吗?该怎么办?
我因为涉嫌一起案子被取保候审了,当时交了一笔保证金。现在案子也快结束了,我想知道这取保的钱能不能退还?如果能退的话,具体该怎么操作呢?心里一直挺担心这笔钱打水漂了,所以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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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关于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否退还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有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简单来说,如果被取保候审的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了相关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那么在取保候审结束时,就可以退还保证金。 具体的操作流程是,当取保候审结束,执行机关会出具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书,当事人凭借这些文件到指定的银行去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如果执行机关认为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规定,是可以根据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并且,还会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所以,在取保候审期间,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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