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保释时原告不同意也可以保释吗?
我被关在拘留所,想申请保释,但原告那边不同意。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成功保释出来,想了解一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保释到底需不需要原告同意呢?
展开


在探讨拘留所保释时原告不同意是否也可以保释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保释。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与“保释”相对应的概念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从这些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决定是否取保候审的关键因素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情形,而不是取决于原告是否同意。也就是说,原告的意见并非是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取保候审时,主要会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原告的态度可能会对司法机关的判断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原告不同意取保候审,可能会向司法机关表达其担忧和意见,司法机关会将这些因素纳入考量范围,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告不同意就一定不能取保候审。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司法机关依然可以依法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总之,在拘留所保释(取保候审)的问题上,原告不同意并不必然导致无法保释,关键还是要看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