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强制执行人的银行卡钱可以随便转走吗?

我是一起案件的被强制执行人,最近发现我的银行卡里的钱少了。我不太清楚法院在强制执行的时候,能不能随便把我银行卡里的钱转走。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看看他们这样做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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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制执行
  • #银行卡划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执行程序中,被强制执行人的银行卡钱并非可以“随便”转走,而是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首先,我们来解释下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这些文书一旦生效,义务人就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也就是说,法院要转走被强制执行人银行卡里的钱,必须是在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前提下。法院需要先查询到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信息,然后作出裁定,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收到合法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会按照要求将相应的款项划扣至法院指定的账户。 而且,划扣的金额是有严格限制的,只能是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不能随意多划扣。如果超出了这个范围,被强制执行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纠正。此外,如果被强制执行人的银行卡里的钱是用于维持其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费用,法院在执行时也应当保留这部分必要的生活费用。 综上所述,法院转走被强制执行人银行卡里的钱是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限制的,绝不是“随便”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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