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做公司法人吗?
我目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之前是一家公司的法人。现在不知道在这个特殊时期,我还能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法人,也不清楚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想问问专业人士,取保候审期间到底可不可以做公司法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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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取保候审这个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意思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自己会遵守规定,暂时不被羁押在看守所,能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活动。 关于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可以担任公司法人,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而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所以在取保候审期间,按照规定是不可以担任公司法人的。如果已经担任公司法人,在进入取保候审状态后,企业应该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否则,一旦被发现,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总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取保候审期间最好不要担任公司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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