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公司连续工作十年可以被辞退吗?


在一个公司连续工作十年的员工,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辞退,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辞退的。 首先,从法律对长期劳动关系的保护角度来看,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员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它没有明确的合同终止期限,所以不能因合同期满而终止。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这样的员工绝对不能被辞退。 如果员工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例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使工作十年,但如果当初入职有试用期且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比如多次无故旷工、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像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公司重大业务受损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该员工。 另外,当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一些情形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但是,对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企业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除非企业破产、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员工自身犯错。也就是说,这类有特殊保护的员工,除非企业破产、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自己犯错,否则可以安稳到退休。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连续工作十年的员工,需要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而违法辞退的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