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越国边境已被行政处罚一年多后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我之前偷越国边境,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了,现在距离那次处罚已经过去一年多时间了。我心里一直很忐忑,担心之后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想了解下,在这种已经被行政处罚且过去一年多的情况下,到底还有没有可能被刑事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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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偷越国边境已被行政处罚一年多后是否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偷越国边境行为在法律上的性质以及相关的规定。偷越国边境,指的是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出入国(边)境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你这种已经被行政处罚且过去一年多的情况下,关键在于判断你的行为是否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也就是是否属于“情节严重”。由于已经超过了“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这一“情节严重”的情形,如果没有其他符合“情节严重”的情况,通常是不会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如果存在比如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等其他符合“情节严重”的情形,那么依然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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