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主动要求母亲抚养,生母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在探讨生母能否要回抚养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在您描述的情况中,儿子主动要求由您抚养,若儿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其意愿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因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涉及自身生活安排等重大事项时,他们的意愿能够反映其真实想法,法律也会予以尊重。同时,如果您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例如有稳定的收入、适宜的居住环境等,那么您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时,法院很可能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综合各方面情况,支持您要回抚养权的诉求。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法院还会全面审查孩子目前的生活状况、对方是否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等。比如,对方是否存在虐待、遗弃孩子,或者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等情况。此外,即使孩子表达了想和您一起生活的意愿,法院也可能会通过询问、调查等方式,进一步确认该意愿是否是孩子真实、自愿的表达。 生母要回抚养权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实现的。建议您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更好地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