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批了不建只打地基可以吗?
我家申请的宅基地批下来了,但是暂时没打算马上建房,就先打了地基。不知道这样只打地基不建房行不行,会不会违反相关规定?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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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宅基地批了之后只打地基不建房这种情况是需要分情形来分析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宅基地的概念。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它的分配目的主要是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益,让村民有地方建房居住。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有相关体现,该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要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 一般情况下,当村民获得宅基地批准后,是应该按照规定及时建房的。很多地方政府会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在获得宅基地批准后的一定时间内要动工建设并完成房屋建造。例如,有的地方规定在批准后的两年内要建成房屋。如果只打地基而长期不继续建房,超过了规定的时间限制,那么就可能违反了地方的相关规定。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也就是说,如果长时间只打地基不建房,集体组织有权采取措施收回宅基地。 所以,宅基地批下来后,建议你尽快按照规定和规划完成房屋建设,避免因只打地基不建房且超过规定时间而面临宅基地被收回等风险。如果因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及时建房,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村委会,了解是否可以办理延期建设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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