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村里没有宅基地了,盖房能用农用地吗?

我家在农村,村里现在已经没有多余的宅基地了,但我家人口增多,需要盖新房。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用农用地来盖房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担心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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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用地建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村里没有宅基地的情况下,盖房能否使用农用地,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等。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将农用地用于盖房。如果要使用农用地进行建设,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对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情况,《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所以,如果村里没有宅基地了,想要用农用地盖房,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将农用地用于盖房,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等处罚。因此,建议在有盖房需求时,及时向当地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咨询具体的政策和审批流程,按照规定申请和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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