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购房款定金不想买了能退吗

我最近在考虑买房,交了购房款定金。但现在又有些犹豫,不太想买了。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之前交的定金能不能退啊?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上,有哪些情况可以退,哪些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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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款定金不想买了不一定能退。 首先得明白定金的概念,定金就是买房时为了保证交易能正常进行,买家给卖家的一笔钱,用来担保债权。一旦给了定金,就相当于和卖家达成了一种有法律约束力的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了,比如突然改变主意,那这种情况属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按照法律规定是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的。 不过,也有一些常见的购房者可要求退还定金的情形。比如在交付定金签订认购合同时,若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而购房者对协议内容存疑,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并因此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还有,如果因卖方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者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它损失 。要是买方在正式签约时将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户型、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若卖方在认购书中表明,有权在正式合同中对认购书中所列的价格、面积等有修正之权利或声明以正式为准的,应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未确定,正式合同如因此不能成立,卖方应将定金及利息返还买方。 相关概念: 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方式,为确保合同履行,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金钱。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违约,需双倍返还。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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