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定金房子不想要了能退吗
我之前看中一套房子就交了定金,可后来又觉得不太合适,不想要了。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交的定金还能不能退回来啊?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有哪些规定和可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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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定金后房子不想要了,定金能不能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简单来说,就是为了保证买卖双方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比如您和卖家约定好了要买房,交了定金,就是为了让双方都认真对待这个交易。《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而且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如果是因为您自身的原因,比如单纯改变了主意不想买了,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您作为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那么您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定金是可以退的。比如,如果开发企业所销售房屋并不具备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条件,那么双方签订的有关定金的约定便是无效的,您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另外,要是因为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也可以退回 。还有,如果售房者单方违约,比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导致房屋买卖无法继续进行,您有权要求退回定金,并且售房者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相关概念: 定金:一种担保方式,为确保合同履行,一方给另一方的一定金钱。 定金罚则:给付定金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不履行,要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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