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交了定金后不想买了该怎么办?
最近看中一套房子交了定金,后来因为一些个人原因又不想买了,很担心定金退不回来。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办法能退回定金,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在买房子交了定金后又不想买的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待: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而且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购买房屋,也就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按照定金罚则,购房者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例如,购房者单纯因为自己改变购房意愿而不想买了,定金通常是不能退的。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还定金的。比如,如果出卖人(开发商或卖家)存在欺诈行为,导致购房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定金合同或者认购协议等,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例如,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交了定金,后来知道真相不想买了,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 另外,如果双方对购房合同的主要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这种情况不属于购房者单方面违约,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例如,双方在协商房屋价格、交房时间、房屋面积等重要条款时无法达成一致,从而无法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此时定金应当返还。 如果遇到定金退还纠纷,购房者可以先尝试与出卖人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