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是否可以取消对方监护权?

我家孩子的父亲经常对孩子不管不顾,还偶尔打骂孩子,我担心这样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取消他对孩子的监护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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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护权撤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监护权是指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一般来说,监护人要履行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等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对方存在上述法定情形,那么是可以取消其监护权的。比如对方对被监护人进行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身心健康的行为,或者长期不管被监护人,让其生活陷入困境等。 要取消对方的监护权,需要由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这里的有关个人或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来处理。在撤销原监护人资格后,会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重新指定监护人。所以,如果对方确实存在严重不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况,是有途径可以取消其监护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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