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出完认定书车能开走吗?

我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已经出具了事故认定书,但是车还扣在那里。我不太清楚出完认定书之后,我的车是不是就可以开走了,所以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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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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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出具事故认定书后车辆能否开走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也就是说,如果已经完成了检验、鉴定等相关程序,并且出具了事故认定书,在符合时间要求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领取车辆开走的。 然而,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车辆可能暂时还不能开走。比如,车辆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正在调查中,或者存在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等。另外,如果当事人与对方就赔偿等问题存在争议,对方依法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对车辆进行扣押,那么在保全措施解除之前,车辆也不能开走。 所以,出完认定书后车能不能开走不能一概而论。当事人应该及时与交警部门沟通,了解车辆是否满足放行条件,同时也要关注是否存在影响车辆放行的其他因素。如果对车辆扣留等情况存在疑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咨询相关部门或者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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