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事故认定书后交警就不管了吗?
我之前出了交通事故,现在已经拿到事故认定书了,但是后续赔偿等问题还没解决。我不太清楚,是不是拿了事故认定书之后交警就不会再管这个事儿了?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展开


一般来说,拿了事故认定书后交警并非就完全不管了,但职责和工作内容会发生一定变化。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它主要是对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在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对于事故赔偿等民事争议,交警部门可以应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请求进行调解。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也就是说,如果双方都愿意让交警调解赔偿问题,交警会进行相应的调解工作。 然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那么交警就不再负责处理赔偿争议。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来解决赔偿问题。所以,拿了事故认定书后,交警并非一概不管,只是工作重点和范围会有所调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