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抓人之后是否可以撤诉?


在了解立案抓人之后是否可以撤诉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白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在我国,案件主要分为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它们在撤诉方面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对于民事案件来说,撤诉相对比较容易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也就是说,在民事案件里,原告在法院宣判之前是有权利申请撤诉的。因为民事案件主要是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纠纷,当事人对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有一定的处分权。比如张三和李四因为合同纠纷闹上法庭,在法院还没宣判的时候,张三觉得和李四还是可以协商解决问题,不想再打官司了,那么张三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最终由法院来决定是否准许。 然而,刑事案件的情况就复杂多了。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国家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这体现的是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制裁和对社会秩序的维护。被害人通常没有直接撤诉的权利。比如,在一个盗窃案件中,被害人发现被盗的财物已经找回,可能不想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了,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可以直接撤销。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这里面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主要包括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这些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告诉或者撤回告诉,司法机关就不会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所以,立案抓人之后能不能撤诉,要先确定案件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如果是民事案件,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但要经过法院裁定;如果是刑事案件,除了少数特定类型的案件被害人有撤诉权外,一般情况下被害人不能直接撤诉,案件是否继续进行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来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