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后是否可以撤案


刑事立案后是可以撤案的,但不是随意就能撤,要依据具体情形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了一系列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等的情形。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这就是说虽然有一些看似像犯罪的行为发生,但从整体的危害程度和情节的严重性来看,达不到法律认定为犯罪的标准,这种情况就可以撤案。比如两人因小事发生冲突,一方动手打了对方一下,未造成明显伤害,这样的情节就可能属于此类。 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过了这个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了,所以应当撤案。不同犯罪的追诉时效根据法定最高刑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三是经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国家对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刑罚的措施,如果有这样的赦令,案件就可以撤销。 四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这类犯罪比较特殊,是要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等提出告诉,司法机关才会处理。如果被害人不告诉或者中途撤回告诉了,那么案件就可以撤案,像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等就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人都不在了,追究刑事责任就失去了实际意义,这种情况下也会撤案。 六是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此外,对于一些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撤回起诉,也会导致案件撤销。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类型。总之,刑事立案后的撤案不是随意进行的,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相关概念: 追诉时效: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等提出告诉,司法机关才会处理的犯罪类型。 自诉案件: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