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之后能撤案子吗


立案之后能不能撤案,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说刑事案件。如果是自诉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这是因为自诉案件通常是比较轻微的刑事案件,法律赋予了自诉人一定的处分权利。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 要是公诉案件,情况就复杂些。在侦查阶段,如果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发现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可以决定撤案的。这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这些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等,也能作出撤案决定。审判阶段,若被告人死亡,或者案件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等特殊情况,经法庭裁定,也可撤案。 再看民事案件,在判决下达之前,原告都可以申请撤诉。这是因为民事诉讼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有一定的处分权。比如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了纠纷,觉得没必要再打官司了,原告就可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法院经审查认为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一般会准许撤诉。 总之,立案后在符合一定条件和履行相应程序的情况下是可以撤案的,但不同性质的案件撤案的条件和程序有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