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破产后能否立案执行案件并进入审理程序?

我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已经申请破产了,但是有一些之前的债权债务还没处理完。现在债权人想对我们公司立案执行案件,我不太清楚在破产这个阶段还能不能立案执行,以及后续审理程序是否还能正常开展,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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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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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企业破产后能否立案执行案件并进入审理程序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破产,简单来说,就是当企业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通过法律程序来清理其债权债务的一种制度。执行案件则是指法院根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这意味着,一旦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暂时停下来。因为破产程序的目的是对债务人的所有财产进行统一的清理和分配,以公平地保护所有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在破产程序中还允许个别债权人进行执行,就可能会破坏这种公平性,导致部分债权人优先受偿,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受损。 从立案角度来看,在企业已经进入破产程序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对该企业立案执行案件的。因为此时企业的财产已经由管理人接管,要通过破产程序来统一处理。不过,如果是破产程序中产生的一些新的纠纷,比如管理人在管理债务人财产过程中与他人发生的纠纷,或者是债权人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有异议等,这些纠纷可以通过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但这与普通的执行立案是不同的概念。 对于审理程序,在破产程序中,主要是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比如,要召开债权人会议,由管理人提出财产分配方案等。而执行案件的审理程序是基于普通的民事执行法律规定。当企业破产后,原有的执行案件审理程序会受到破产程序的约束和调整。如果个别债权人想通过执行程序来实现自己的债权,必须遵循破产程序的规定,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然后按照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和比例来受偿。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后一般不能立案执行案件并按照常规的执行审理程序进行。整个债权债务的处理要遵循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以保障所有债权人的公平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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