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会引起寻衅滋事吗?
我跟人起了冲突,动手把对方打伤了,一开始以为就是故意伤害的事儿。但听人说这种情况可能会涉及寻衅滋事,我不太懂这两者关系。想知道故意伤害这种情况会不会引起寻衅滋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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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构成要件、行为特征等方面存在差异,但故意伤害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确实可能引起寻衅滋事的认定。 故意伤害,简单来说就是故意去伤害别人的身体,让对方身体受伤。它主要关注的是行为人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并且实施了伤害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出现损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无事生非、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的几种情形,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当故意伤害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时,就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比如,在公共场所毫无缘由地随意殴打他人并造成伤害,这种情况下虽然从行为表现上有故意伤害的特征,但更符合寻衅滋事罪中“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形,就会以寻衅滋事罪来定罪处罚。所以,故意伤害是否会引起寻衅滋事,关键要看行为是否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具体的行为场景和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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