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会被判违宪吗?
我很好奇在我国的法律体系里,有没有可能出现法律被判违宪的情况呢?宪法是根本大法,其他法律要依据它制定,那如果真有法律和宪法冲突了,会怎么处理呢,想了解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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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一般不会出现“法律被判违宪”这种表述,但存在法律等规范性文件被审查是否合宪的机制。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以及撤销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等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也对备案审查制度作出了详细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当经过审查发现法律等规范性文件与宪法相抵触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可能会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或废止等操作,以保证整个法律体系与宪法的一致性,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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