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季度申报能否自主选择?
我公司有研发项目,在进行研发费用季度申报时,不太清楚是否可以自己决定要不要申报。想知道有没有规定必须申报或者不申报,还是说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呢?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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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研发费用季度申报是可以自主选择的。这里所说的研发费用,是指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像研发人员的工资、研发设备的购置费用等都包含在内。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从2022年起,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以在办理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这就意味着企业在季度申报研发费用时拥有自主选择权,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在季度申报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如果企业在季度申报时选择享受该政策,能提前减轻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资金流动性;若选择不享受,也可在汇算清缴时再统一享受。 不过,企业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且按照规定留存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比如,企业的研发活动要符合税法规定的范畴,同时要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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