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2024年民事案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吗?

我有个民事案子是2024年判的,结果我觉得不太公平。我不太懂法律,就想问问在2024年判的这个民事案能不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来重新审理呢?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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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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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简单来说,就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它是一种纠错机制,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2024年审结的民事案件是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该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列举了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例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等。只要符合这些法定情形,当事人就有权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除了当事人申请再审外,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所以,2024年的民事案,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是完全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当事人要启动这一程序,需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法定要求收集和提供相关证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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