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了工伤赔偿协议后还能再要求赔偿吗?

我之前受了工伤,和单位签了赔偿协议。但后来发现赔偿金额不太够,治病啥的花费超出预期了。我就想问问,已经签了这个协议,我还能不能再跟单位要赔偿呢?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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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签了工伤赔偿协议后是否还能再要求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赔偿协议的性质。它其实就是你和单位之间达成的一个合同,是对工伤赔偿事宜的约定。一般情况下,只要这个协议是你们双方自愿签订的,内容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它就是有效的,双方都得按照协议来履行。这就好比你和别人约好了一件事,双方都同意了,就得说话算数。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即便签了协议,你还是有可能再要求赔偿的。如果在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比如说,你当时以为自己的伤势不严重,结果后来发现比想象中严重得多,赔偿金额根本不够后续的治疗和康复费用,这种对伤势和赔偿情况的错误认识就属于重大误解。还有显失公平的情况,要是协议确定的赔偿金额和你依法应得的赔偿金额差距巨大,严重损害了你的利益,这也不符合公平原则。另外,如果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况,比如单位欺骗你让你签协议,或者用威胁的手段强迫你签,又或者在你处于危难处境时迫使你签了不合理的协议,这些情况下签订的协议是可以被撤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以,要是存在上述可撤销的情形,你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协议,然后再按照法定标准要求单位进行赔偿。 要是协议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形,那通常就不能再要求赔偿了。因为协议有效,双方都得遵守约定。所以,在签订工伤赔偿协议前,一定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得的赔偿,谨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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